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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診療師法



立法遇到什麼問題?
台灣推動《植物醫師法》立法超15年
該法雖在2023年立法院一讀通過 最後卻在二讀卡關
因為植物醫師這名稱,遭到了醫師公會的反對

防檢局於2009年完成「植物醫師法草案」
陳報農委會審議
其後亦多次召開溝通會議
在2022年11月在立法院一讀通過
最後在二讀過程卡關
其原因在於「植物醫師」列入法案名稱,遭到醫師公會強烈抗議
農業部自 2017 年12月
以《植物醫師法》提送立法院申請立法
立委蘇治芬、楊瓊瓔、邱議瑩認同支持
2024年6月通過由農業部所擬具《植物診療師法》草案
送交立法院審議
將透過國家證照考試選才,建立植物診療師制度

經日本「技術士」國家第二試考試通過
由植物醫科學協會認證後取得「植物醫師」資格
是屬於政府授權事項
中國、菲律賓、越南等國也皆以「植物醫師」為名
積極進行法制作業之中
立法卡關,改名植物診療師

農民一致認為植物診療師極難理解
且「治療師」、「診療師」、「醫療師」等在臺灣甚至國際上
皆指其行為對象為人的專門職業

為什麼要設植物診療師法?
目的

讓植物醫生提供全方位植物健康診療服務
對業務、責任、管理及植物診療機構設立等加以規範
賦予植物醫師專業社會責任
透過訂定法律、國家考試及培訓選出專業植物醫生

無法準確診斷植物病害或提供有效的治療方案
推薦不適當的農藥或處理方法
對農作物和環境造成進一步的損害
防治
非專業人士冒充植物醫生攬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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